2015年,漾濞县纪委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通过让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家属等不同人员签订承诺书,以“诺”促廉、以“诺”践廉,增强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促廉政责任落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廉政承诺书,促“两个责任”落实。该县要求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签订《漾濞彝族自治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情况定期报告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州县实施办法,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使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去年,全县共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漾濞彝族自治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共4281份。
拒收“红包”承诺书,促干部作风转变。漾濞县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扎紧领导干部的“钱袋子”。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计76个单位和部门完成自检自查,并作出不发送、不接受“红包”承诺;787名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不接受“红包”个人承诺。
作风建设承诺书,促纪检监察干部自我规范。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签订《漾濞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筑牢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防火墙”。全县包括县纪委委员、县纪委监察局及县级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共302名干部从十个方面对作风建设率先做出郑重承诺。通过签订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净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全县干部的作风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家庭助廉承诺书,促廉洁家风形成。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中,在机关单位开展“和谐兴家,家庭助廉”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通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并鼓励职工家属严把家庭“廉洁关”,管好家庭“廉政账”,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 杨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