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陆良县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陆良县治理庸政懒政怠政等不良行为问责办法(暂行)》,严格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暂行规定》《陆良县干部管理办法》和《陆良县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大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的作风整治。
围绕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攻坚、“十个严禁”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等落实情况,紧扣机关纪律作风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对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紧盯“元旦”、“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登记、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餐饮、娱乐和旅游景点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喜庆等名义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一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2015年共开展作风督查21次,7个单位未按规定报备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被点名通报,6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并通报曝光。
搭建监督平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面落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搭建群众诉求监督平台,积极受理群众诉求。2015年,通过监督平台受理各类群众诉求6228件,办结6220件,满意率达99.87%。积极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先后组织县民政局、县国土局等6家县直单位上线“珠源清风—广播对话”栏目,为群众在线解答了热点难点问题24个。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做好民生资金录入、发放、信息发布及资金监管工作,对发放迟缓、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截至目前,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下达资金5.985亿元,发放5.969亿元,通报登录超时预警106人次、约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