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探索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新机制

发布时间:2016-02-28 08:55:13   来源:楚雄州纪委

为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近日,楚雄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实行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工作方案》,从机制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进行积极探索。

“总承包”方案坚持“任务包干、权责一致,从严执纪、抓早抓小,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推动改革、服务发展”基本原则,坚持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依据有关规定,明确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纠风监察综合室3个室在其他室和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协作配合下,分别对全市3个联系片区内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职责,并对片区内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总承包”方案规定了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纠风监察综合室对联系片区内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八项具体职责:一是监督检查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是监督检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涉及的市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三是督促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规行为;四是对“五网”建设、扶贫攻坚及其他重大项目进行纪律检查;五是承办市管干部违纪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六是负责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违纪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七是负责监督、协调、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八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承包”方案要求,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纠风监察综合室要采取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经常性检查、跟踪检查、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信访核查、案件初核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联系片区内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认真排查、处置案件线索,严格履行办案程序,遵守案件调查时限规定,严守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联系片区内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坚决进行问责处理。 (张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