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漾濞县依托“五级联动”工作平台,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群众诉求件督办力度,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1”构建联动机制。采取“5+1”模式,在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的基础上,将群众诉求受理网络体系延伸到村民小组,聘请村民小组长为信访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上报信访诉求情况。成立县、乡两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五级联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个一”搭建管理平台。漾濞县按照“七个一”标准(一支队伍、一个固定场所、一块牌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套制度、一个信箱),搭建工作平台,配备人员设施。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中心,全县9个乡镇、66个村(社区)设立工作站9个、工作室66个,安装信箱76个,电话76部,配备电脑56台,各工作站和工作室由两人以上专人负责,即乡镇工作站由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负责,各村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负责。
“一方案”保障工作经费。按照《漾濞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漾濞县纪委制定《县纪委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经费补助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县、乡(镇)、村(社区)资金分配。同时,结合实际,对太平乡、苍山西镇等5个乡镇实行加拨分配,用于打造重点村。要求各乡镇纪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转款专用,全面推进“五级联动”工作。
完善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意见》和《乡(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制度》,转发《大理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举报办法(试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完善管理机制。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奖惩,保障渠道畅通。
2015年,漾濞县受理群众诉求3840件,办结3840件。满意程度为:满意3781件,基本满意58件,不满意1件。(杨善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