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五个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2-27 08:34:55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禄丰县纪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严格责任促落实。制定《禄丰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禄丰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6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根据考核结果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建议取消6个集体、14名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对12名干部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4个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分别向县纪委作了书面检查;制定《禄丰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3名县属部门党委书记进行了问责。

严格监督筑防线。制定《禄丰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禄丰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和《禄丰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督促领导干部谨慎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管理,将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22名县管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及时制止1名中学校长、1名村干部乔迁宴请,对87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组织全县科级干部、10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年终考核、县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接受评议。

严格整治正作风。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深入落实。组织对“餐票制”落实、“三公”经费使用、各类考核奖励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问题6个。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短信严明纪律,开展明察暗访15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46个单位、违反工作纪律的7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会纪会风开展3个月集中整治,公开在县电视台曝光2次,通报12人,问责1人。网上公开165个村(社区)、2098个村民小组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建立以奖代补、挂点联系乡镇、定期通报、约谈等机制,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依托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督资金兑付情况,办理“政风行风热线”咨询投诉41件,督促兑现补助款、赔付款21.5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000元,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纪抓惩处。认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89件,初核违纪线索46件,转立案8件,开展信访监督8件,及早教育挽救干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修建规范化办案谈话室,整合内部资源和力量,严肃查处违纪案件27件30人,查处人数同比增长42.7%。其中:科级干部7件7人,一般干部4件4人,农村党员16件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8.53万元。开展案件公开审议21件、旁听650余人,通报典型案例6件、2期,编印《禄丰县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

严格要求建队伍。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升忠诚履职、廉洁垂范的思想意识。在8个县属部门党委成立了纪委,重新调整了派出纪工委监督联系单位,增强了监督实效。整合委局机关、纪工委力量组建工作团队,狠抓11项重点工作。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政治、组织、办案、廉政、保密、工作6方面纪律33个绝不允许出现的问题,强化上下监督与内外监督,对4名纪检干部进行了约谈。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为村委会协调资金36.6万元,干部职工捐款1.31万元,慰问特困户53户。加强规范化党支部、工会等组织建设,强化学习型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