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四常”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6-02-26 11:27:5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5年以来,楚雄市纪委采取廉政常提醒、工作常督导、作风常监督、问题常通报等“四常”工作方法,不断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廉政常提醒。通过设置廉政屏保、发送廉政短信、建“廉政走廊”、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时常提醒干部职工廉洁自律。2015年开展了2轮针对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共谈话1554人次。

工作常督导。2015年组织对惠农政策、民生资金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对3起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作风常监督。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2015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0余次,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起9人。

问题常通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后发出督查通报,并责成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整改。2015年共发出督查通报6期。 (郭宜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