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祥云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明晰化、具体化,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重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相结合,日常与重要节点相结合,抓实宣传教育。分3次转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5起,组织在全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中传阅了州纪委编写的《大理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编印发放了《勤廉格言》《学思践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栏文章一周年汇编》等书籍。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基层党员干部观看法院庭审,组织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及领导干部家属赴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党员干部。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颁布后,及时组建宣讲团,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县委常委全员上阵,迅速在全县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多角度广泛宣传、多层次反复宣讲、党员干部参加闭卷考试,使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通过学习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
早提醒,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县委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就落实主体责任集中约谈了乡镇和部分县级部门“一把手”,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对分管联系部门和挂钩乡镇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使党规党纪的提醒、预防、约束覆盖到全体党员。同时,县纪委将谈话提醒作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抓手,全方位、多渠道收集信息,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处理,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等廉政风险较大的部门领导开展经常性约谈,对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谈话了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对7人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 96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
严监督,坚决查处违反纪律规矩行为。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及举报受理、核实查办、信息反馈、通报曝光等制度,2015年开展明察暗访110余次,约谈1人,问责42人,政纪处分2人。以纪律作风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稳增长、脱贫攻坚等专项纪律检查,坚决纠正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全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6名干部进行追责。严肃查处干部“走读”行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91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处理13人;严格执行大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条禁令,查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问题7个,涉及金额6.85万元。在全面审查纪律、规矩、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2015年全县共进行纪律审查65件79人,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86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3人。 (钱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