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25 08:38:46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年来,建水县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中存在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着力督促有关部门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如今的建水古城,悄然发生着变化:北城门拆除了隔离墙等厚重的外衣,露出了健硕的身驱,文献名邦坊仿佛穿越百年,又重降临安……

建水古城在旧时称为临安城,拥有1200多年的历史,现存地面文化遗迹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个,省、州、县三级文物保护单位129个,文物点505处,地面文物数量居全省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首。

2015年,云南省纪委作出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的工作部署,并把建水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工作列为试点,要求建水县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重点项目落地、重大资金运作、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建水古城建设。

建水县纪检监察机关以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为着眼点,加大对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中存在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着力督促有关部门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通过工作责任“三明确”、履行职责“三到位”、纪律要求“三严格”,切实加强纪律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纪委厘清了“责任清单”,出台《建水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定《任务分解表》,实施《建水县关于在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工作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等7个规定和制度,建立州级领导挂钩督办制,县级领导项目负责制。

成立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调查处理、综合协调等职能作用,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出台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恢复的13个实施细则,采取现场调研督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工作中的纪律作风问题

在监督环节,县纪委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制,加强问题线索的获取和处理。在执纪环节,县纪委通过定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随机开展明察暗访、组织开展巡察等方式,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着力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在问责环节,县纪委有效把握和动用“四种形态”,对检查发现的建水县旅投公司相关问题,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进行组织调整;对违反纪律的1名干部给予“诫勉谈话”和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严肃查处了建水县工人俱乐部原主任钟某贪污、受贿、冒领拆迁补偿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