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红河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深入开展系列实践活动,"严" “实”并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等23项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广泛开展了明察暗访、通报曝光、以案警示等活动,全面整顿提升了181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类会议同比下降17.14%,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经费均下降4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车辆运行费分别下降85%、17%。红河州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了以“解一批难题、办一批实事、查处一批问题、树立一批典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活动,共解决了10件难题、办理了12件实事、化解了35件信访积案、查处了15类违纪违规问题、选树了162个先进典型。2015年,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起5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5人,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红河州还针对“为官不为”等问题,开展了专题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15名州委常委累计上党课33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累计上党课734次,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了高质量的专题研讨,列出班子和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六个严禁”案件86件,结案66件,处理78人。
红河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必究,切实维护党章和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更严的措施管理干部,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方面,探索建立“职权有据、权责统一,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督到位、制约有效”的“1+5”制度体系,确保党委班子各项工作在制度下规范有序运行。在日常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全面推广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把手”离任监督,深入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专项整治活动,对“三超两乱”等违规使用干部情况进行排查,对“裸官”“吃空饷”人员和在企业兼职干部进行清理。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述廉述责等制度,年内共安排3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
红河州还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党的纪律来衡量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5年全州共问责党政干部195人次,其中州管干部57人次;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592人次,其中州管干部121人次。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谈话函询县处级干部27人。
此外,红河州还抓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切实抓好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调查处置,督促各县市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严肃查处了巡视发现的基层贿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