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乡党委书记,党章中规定的‘三会一课’是指什么?”“请问乡纪委书记,党章规定纪委承担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具体是哪些?”…… 这是保山市纪委赴昌宁县更戛乡就乡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调研时现场对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的随机提问。
2月15日至2月21日,保山市纪委调研组赴全市26个乡镇进行调研。对全市各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换届纪律、纪律审查等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每到一个乡镇,都详细听取乡镇党委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镇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并对党章、《准则》及《条例》及有关知识进行现场随机提问,实地了解各乡镇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对乡镇党委如何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责任进行具体指导。
调研组指出,此次调研旨在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换届纪律,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调研组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落实,以“五个清单”为抓手,以“四种形态”为保障,抓早抓小,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调研组要求,各乡镇和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学习贯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强化理解,切实贯彻执行,争做一名合格党员。要严明换届纪律。对即将进行的换届工作提前进行部署安排,严明换届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抓好责任落实。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有关制度,抓好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抓好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理顺工作思路,明确监督重点、监督对象、监督领域,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构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杨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