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四措并举”抓牢主体责任落实“牛鼻子”

发布时间:2016-02-19 15:47:28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昆明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汲取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和李喜、谢新松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牢牢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突出责任担当。据了解,2015年,该市委常委会8次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进行统筹安排,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把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6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65项具体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认真抓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整改,市委主要领导挂帅,常委班子成员人人担责,采取9个方面45条措施、建立73项制度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通过了省委考核组的复查验收。

明晰责任,夯实压力传导。昆明市制定印发了《市委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领导班子5类30项具体责任、主要负责人11项责任,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6类30项具体责任。该市配套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1+7”制度,形成了责任明晰、考核严格、追究严厉、挂钩督导的制度体系。市委主要领导与103家县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了“年初定责、年中督责、年底追责”的责任体系。

正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由市委常委分别带队,组成13个检查考核组认真开展全市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全市106个(含滇中新区)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高度重视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昆明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将4个方面17个问题细化分解,制定了118条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得到了巡视组的肯定。

支持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全力支持纪委履职尽责,维护纪委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在“两个责任”落实中,该市分别规定了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一把手”及其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0种情形和对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12种情形。健全问责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一年来,4次通报查办案件情况25件26人,2次组织24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述廉述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实行“一案双查”,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一起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44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