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持续发力整肃作风,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层层传导压力 “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2015年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将市委主体责任细化为12项具体责任。2015年共召开9次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17次。市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主体责任记心头、扛肩上、落实处。二是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组织35名市管党政班子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对117名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党政领导干部40名,安排56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谈”。三是强化责任制考核。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权重。由市委常委带队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评出优秀等次30个、合格等次64个、基本合格等次4个,并向全市通报。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全市对15名落实责任制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问责。
严明纪律规矩 正风肃纪持续深入:一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市共开展宣讲274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7.5万余人。督促全市各级党政干部上党课73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组织1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1422名党员干部接受庭审教育。二是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纪委对群众反映、检查考核、整治“四风”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18个单位、38名干部。对拟评先表彰、选拔任用、出国(境)、年终考核的147个单位、748名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审查。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6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强力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和纪律检查。及时纠正2013年以来扶贫违规问题13项;督促整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问题34个;消化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1393人,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58人,审核干部人事档案1458卷;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价值31.93万元。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推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制度,围绕稳增长、扶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五是认真开展“问责年”活动。市委、市政府把2015年定为“问责年”,全市共问责党政干部243人,同比增长76%,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21人;违反工作纪律78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推进滞后及监管不力73人。对落实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5个单位和14名党员干部给予问责。
严格纪律审查 惩贪治腐更加有力:一是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整合纪律审查力量,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大、政协、税务、银监等部门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问题线索初核、专项问题巡查、决策信息收整三个机动组,做到有任务时快速组合、迅速行动。同时,建立211人组成的纪律审查人才库。二是探索市县两级联动,易地交叉监督新模式。为破解基层办案中的人情网、关系网,由各县(区)纪委书记牵头组成工作组,以市纪委工作组的名义到其他县(区)对民生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初核案件线索53件96人,立案20件24人,问责16件26人,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64 件(次),同比增长33.1%;初核594件,同比增长52.7%;立案296件,同比增长24.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8人,同比增长34.4%。四是提升纪律审查水平。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形成“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新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固定谈话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市、县纪委谈话室建设。严明审查纪律,严把审理关,保持了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注重严管厚爱 监督执纪实效不断提升: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制定下发《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报告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选派82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省级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在一线锻炼队伍,从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抽调50余名干部参与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建立市纪委常委班子家访交心谈心制度,为退休干部职工量身定做退休纪念册,增强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二是打造纪检监察信息平台,传导廉洁正能量。推进普洱纪检监察网站群、三维警示教育基地、党风廉政民主测评等平台建设,利用企信通平台每周向市管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推送廉政信息,把“互联网+”运用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以电脑网络、手机APP终端、公众微信号等信息手段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是挖掘宣传付天华同志先进事迹。付天华同志生前系镇沅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因长年忘我工作,积劳成疾,不幸去世。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市纪委、市监察局追授付天华同志“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称号,市委追授付天华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追记二等功一次,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付天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王春丽 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