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三节点”寸步不让狠抓纪律作风

发布时间:2016-02-19 08:26:40   来源:红河州纪委

“经明察暗访,县民政局、哈尼梯田管理局、新街镇……黄茅岭乡等部门和乡镇均未发现违反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问题。”春节刚过,元阳县纪委通报了纪律和作风监督检查的情况。

县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好节前、节日、节后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严防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春节新常态,确保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春节期间遵纪守法,廉洁过年。

节前教育早提醒。制定下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在节日期间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落实作风建设新常态。同时,向全县600余名领导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内容主要以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为主,提前打好招呼,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年主动性、自觉性。

节日督察明纪律。春节期间,县纪委合同有关单位成立5个督察组,加强对乡镇、部门在春节期间的公车管理使用、公款吃喝宴请、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等“易发病”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单位、酒店、饭馆等全县范围内的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严肃按规定处理,坚持“一案双查”。

节后核查追责任。对春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节后不能遵守收假制度等问题,该县组织力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做到核实一起,追究一起。县纪委要求,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对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