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原副县长白智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大操大办丧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相关程序免去其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这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日前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5年,红河州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必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实违纪线索995件,同比增长167.47%;立案536件,同比增长48.9%;结案540件,同比增长72.5%;处分违纪人员549人,同比增长62.43%。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深做细监督执纪各项工作。2015年,共对24名州管干部进行纪律审查,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红河州注重以纪律为尺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背书”程序,严格审查谈话函询对象说明材料,并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2015年,共就相关问题谈话函询县处级干部27人次。
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依规受理信访举报问题。该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要求,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办理信访举报件。2015年,全州共问责党政干部195人次,其中州管干部57人次;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592人次,其中州管干部12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