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三举措”促进纪律审查

发布时间:2016-02-14 16:40:14   来源:文山州纪委

全州共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741件,初核652件,立案387件,其中县处级11件、乡科级9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4.86万元……2015年,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律审查,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

反腐败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健全完善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明确机构、职责、制度和纪律要求,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程序。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责任务,整合优化办案资源,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线索移送等日趋常态化。

严肃查处案件,持续高压反腐。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和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特别是严肃查处了文山市“12•31”事件失职渎职案等典型案件。积极配合省纪委开展专案查办和省委巡视联络服务工作,及时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州、县两级强化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新机制,认真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实现动态“清零”。认真落实信访分流办法,加强信访督办。坚持快查快审快结,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强化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程序。组织开展专案账户和涉案款物集中排查清理,积极推进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