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利用职务方便的这些当点小官的,钱又不多嘛,才几万块钱,他都贪么,人民群众会给他好的印象吗,应该给他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广南县人民群众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的评价。
据悉,2015年广南县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截止2015年10月,共立案查处87件92人(涉及科级干部14件1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33.96万元。
“一案双查”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广南县在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根据 “两个责任”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和纪委种好责任田,栽好廉政树,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切入点,以倒查追究领导干部不履职为着力点,探索建立“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启动一案双查给予党政纪处分4件5人。
完善机制促办案“三效果”相统一。建立完善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制度、乡(镇)片区协作办案制度、领导包案制度、谈话领导审批制度等案件查办制度,充分保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通过查办案件,达到查处人,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真正发挥查办案件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垂直指导提升自办案件能力。县纪委、监察局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力度,通过跟班学习、组织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了基层单位纪委查办案件的能力水平。2015年各乡镇、各部门查办案件62件67人,占办案总数的71.26%。
严查基层“六小”案件维护群众利益。近年来,各种方式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惠民资金等案件频频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广南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农业、水利、土地、教育、卫生、电力以及低保、新农合、养老保险、寄宿生补助、营养餐补助等惠农政策和惠民资金方面问题的腐败案件,查处“六小”案件13件16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85.8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