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深化“三转”突出执纪特色

发布时间:2016-02-08 12:00:24   来源:曲靖市纪委

麒麟区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式,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主责不松劲,用实际行动把党的纪律真正严起来、挺起来,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找准执纪定位,职能向党章回归。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明确职责定位,不大包大揽,单打独斗,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精神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清理退出与纪检监察机关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235个,保留15个。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麒麟区纪检监察业务骨干人才库,整合办案力量,把更多的纪检监察力量用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刀刃”上。截止目前,麒麟区纪委机关从事一线纪律审查工作的人员达27人,占总数的56%以上。十八大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遴选年轻干部14名,进一步配齐配强机关内设机构。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3期,不断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能力,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全区共1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通过整合内部人员力量,把纪律审查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着力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和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打破惯性思维,把纪律挺在最前沿。转变过去主要审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生活作风“老三篇”的做法,用党章党规党纪去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最前沿,牢固树立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理念,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审查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公民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纪行为。十八大以来,麒麟区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给予违纪党员干部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73件,占查处总数的48%;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共有41人,占查处总数的27%;开展作风督查2100余次,共问责单位18家、干部23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20家、干部23人。

严格监督执纪,把责任切实担当起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细化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要求,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种好“责任田”。同时,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六城、四区、两城”的战略目标和麒麟跨越发展新胜利的重要契机,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等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量化任务指标,明确完成任务的标准和时限,责任到岗、到人,杜绝“吃大锅饭、混粥汤喝”,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对各单位履职尽责的再督促、再检查和再处理上,把主要力量集中到问责问效、推动落实上来。综合运用好信访督办、明察暗访、实时监控、常规巡查、行风评议、社会评价等措施和手段,强化对多发易发领域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

       抓大不放小,既拔“烂树”,又治“病树”。结合麒麟区位于曲靖中心城区的特点,坚持严字当头,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一把尺子量到底”,充分发挥作风建设和案件查办的治标震慑作用,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持之以恒挖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坚持实行案件查办定期通报制,着力查办高发易发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持续深入开展“拍苍蝇”专项工作。十八大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53件,初步核实线索166件,立案196件,结案1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人,其中涉及乡科级34人,一般干部54人,村组干部96人,案件查办工作有力彰显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的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十八大以来,区纪委共函询党员、干部26人,诫勉谈话13人。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力度,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云南日报》、《云南党风》和《曲靖日报》等各级媒体登载新闻报道63篇,制作播出“五级联动解民忧”、“春风化雨润麒麟”专题片2期。联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深入到14个镇(街道)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活动。基层各单位积极组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法院旁听、案件通报等各类教育活动500余次,受教6000余人。利用“党务公开短信”平台,向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发送纪检监察工作动态信息18308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