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常态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6-02-08 11:44:36   来源:曲靖市纪委

宣威市扎紧制度篱笆,抓实教育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切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要求。

       扎紧制度篱笆,编好“铁栅栏”,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管住“嘴”,制定出台了《宣威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威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宣威市简朴从政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管住“手”,制定了《宣威市深入开展“八个严禁”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广泛开展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转发《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1600余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拒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查处违规收受“红包”1人,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54人,查处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礼金2人;管住“腿”,出台了《宣威市纪检监察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宣威市治理乡镇干部职工“走读”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报备审查制度,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组织部门统一登记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全市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制度,891辆公务车辆张贴了公车标识。

抓实教育监督,念好“紧箍咒”,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提醒“咬耳朵”,通过经常性的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复苏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习惯。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警示,用历史、传统文化来教育全市党员干部,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及时纠正“扯袖子”,通过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谈话提醒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及时警醒、知止。对256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256份,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3个单位进行了约谈;直面问题“红红脸”。坚持“零容忍、敢碰硬、真亮丑”的态度,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形成强大震慑,使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意识。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限期整改“出出汗”,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10个单位、对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1个街道和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的3个单位限期整改。

严肃执纪问责,用好“杀手锏”,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常监督,整合督查资源成立了宣威市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督查74次,发出黄色督查令3份,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共开展作风暗访29次,通报41人,问责17人;严执纪,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纪问题,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规矩真正成为谁碰谁流血的“铁规矩”,坚决守住、守好党纪党规这个底线。2015年,共受理信访件97件,立案99件,办结89件,处分党员干部92人;快移送,发现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线索或者党员干部已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搞“以纪代法”。2015年移送司法机关9人;重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2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