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节日期间严格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6-02-06 11:34: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昭通市积极应用“咬耳扯袖”新常态,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单位公车放假前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真正做到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切实把遵规守纪变为思想和行动自觉。

 严格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责任,把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教育管理,抓好贯彻落实。把节日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增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一些不良的惯性做法,端正思想,约束行为。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动辄则咎。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