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实践探索纪律审查一体化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6-02-04 08:57:2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纪委把纪律审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加强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推行纪律审查一体化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3人,其中处级干部13人,乡科级干部60人、一般干部不41人、其他149人。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83件9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49件68人。

建立与检察机关协同横向一体化纪律审查机制。坚持一手抓改革促“三转”,抓好内设机构设置和力量调配,办案机构和从事办案的人员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总数的63.6%和61.25%;一手抓纪律审查,建立以3名副书记为基准,各分管一个纪检监察室,具体指导办案工作。注重组织协调,涉及大要案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协作,成立联合专案组,及时掌握案件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和第一手证据,把握案件推进的方向、力度和力劲道。明确职责权限,涉及职务犯罪的及时交由检察机关负责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接,证据及时转换,不断提高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一体化纪律审查机制。为切实解决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明确三个纪检监察室职责划分定位,全力以赴抓好纪律审查工作。制定内部协调机制,建立办案人才储备库,整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将具有纪律审查职能的三个纪检监察室、县市(乡镇)纪委力量统一调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开展调查,提高突破案件的水平。

建立纵向一体化的纪律审查机制。针对乡镇纪委常年无自办案件的问题,提出了乡镇纪委分片办案、纪律审查实行乡立县审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乡镇纪委分片联合纪律审查的工作机制。一是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进行资源整合,全州31个乡镇农场成立12个分片区组,由县市纪委派出人员进行指导,分片负责,综合调配、合理使用。二是严格执行检审分离原则,要求乡镇纪委查办的腐败案件一律送县(市)纪委案审室审理。三是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是乡镇纪律审查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确保乡镇纪委聚焦主业,全面实现了乡镇纪委办案无盲区的目标,有效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建立上下联动一体化的纪律审查机制。紧紧抓住案件查办、干部提名以上级纪委为主两个具体问题,先行先试,从州纪委监察局机关选派2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三县市纪委任纪委副书记并具体分管纪律审查工作,选派3名年轻干部到三县市纪委监察局挂职监察局副局长。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州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和分片联系制度。切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完善办案规范,严格问题线索监督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一些窝案、串案的指导、领办和督办,由州纪委组成调查组,制定统一工作方案,统一调配办案人员,科学配置办案资源,改变了过去县市纪委单兵作战的现象,有效地排除特各种干扰和阻力。

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强化了纪律审查一体化工作。有效整合了力量和资源,发挥了基层组织优势,解决了部分县市纪委线索匮乏、人员紧缺问题,消除了乡镇纪委办案盲区。可以集中力量,破解难题,攻克难关,全面提高了县市纪委查办疑难复杂案件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了纪律审查过程中抗干扰能力,打破关系网、抵制说情风范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