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监督审查力度

发布时间:2016-02-03 14:32:43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5年共清退违规低保对象572户1112人,取消不符合孤儿保障对象909人,纠正2起乱收费行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案件16件19人。红河县高度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重拳”频出打击“蝇贪”,进一步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了惠农政策监督落实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组建教育、住建、水务、民政、财政等9个方面惠农政策监督小组,明确惠农政策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惠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各涉农单位主责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参与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指导各乡镇、各单位自查自纠,认真履行对有关问题的督查整改职责。  

整合监督力量,深入整改查纠。县委及时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文件的通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着力搞好四个排查”要求,及时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红河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司法、审计、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有效整合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通过会议协调、文件协调、特殊情况协调的方式,切实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办案中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了线索流向由线性到网状,办案力量由单一到联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有效突破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认真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和农村低保问题专项巡查,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紧紧抓住整改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通过工作,清欠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640万元,涉及劳动者2970人。

强化责任追究,查办民生案件。红河县纪委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开展了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工作。组成专项巡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开展低保问题专项巡查,严肃查处在农村低保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截留、贪污、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和借管理权利违规收受贿赂谋取个人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使党和国家的农村低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对获取的12件问题线索,全面展开信访调查了解,已党纪立案1件。

一年来,红河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1件,已全部办结;立案32件32人,结案32件,处分违纪人员3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5.97万元,为31名党员干部和4个单位澄清了问题。 (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