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全面做好春节黄金周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03 09:11:1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节前检查力度,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确保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和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营造良好节日氛围。针对旅游市场上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景洪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依法治旅”,成立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6个专项工作组,提出多项整治目标,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节日氛围。在重点旅游企业设置旅游投诉受理点,各站点要有明显标识、要有办公场所、要有人值守、要有处理结果、要有反馈渠道。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公布投诉电话,要有专人接听、要有专人处理、要有沟通渠道、要有处理结果、要有结果反馈。根据每周旅游投诉情况,由州旅发委发布排名,对排名第一的旅游企业,要开展周值守检查,要组织约谈、要有案件查处、要有整改措施。严厉查处景区、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导游人员强迫消费,旅游购物企业、自费项目(演艺、游船)企业的不正当竞争,江北大转盘人为扰乱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导游人员节前服务质量及法制培训。发布导游服务规范,对导游人员进行轮训。做好团队服务质量现场监督。根据全州旅游投诉通报,对排名首位的旅行社派出由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旅游团队服务质量监督员,随机选择团队上团全程监督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对旅游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安全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查处宾馆酒店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消防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旅游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旅游客运、旅游航运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和依法打击“非法运营”等行为。严厉查处出租车乱收费、不打表、拒载、随意掉头停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客运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加大节日期间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对旅行社、景区内咨询服务、食品及土特产销售等行业的监管,在各景区、大型超市设立12315投诉举报牌和维权服务站,对景区沿街招揽游客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购物消费欺诈行为,及时处理、化解旅游消费纠纷,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保障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加强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内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重点加大对粮油、肉禽蛋菜、副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商品的检查力度。严禁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严禁“三无”产品上市,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商品和饮品;严禁未经检疫的肉类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销售。针对辖区内所有物流寄递企业开展了危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强化市场主体证照管理。加强对企业、个体经营户主体资格的检查,督促经营户亮证亮照,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未列入许可范围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强了备案登记管理,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四是强化节日市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认真分析排查当前辖区各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景区、大型超市、农家乐、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经营者和重点地区,以群众节日消费食品、儿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现场制售、散装食品、药品等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组织对景区各大农家乐、乡村旅游点开展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餐饮安全。五是加强广告和商标监管工作。以新修订《广告法》的实施为契机,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与服务广告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测监管,督促广告主、广告经营及发布单位加强诚信自律,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查处以节日促销等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节日市场环境。以高知名度商标为重点,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六是加强特种设备和计量监管工作。重点对各景区、公园、加油站、高速公路等的游乐设施、游览车辆、索道、起重机、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负责人加强对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和日常维护,做到持证上岗、定期检验、隐患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计量器具欺诈行为的发生。七是强化12315消费维权工作。加强对景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节日和12315值班制度,坚持“有诉必接”,做好节日期间消费维权的受理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机制,按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要求,做好突发消费案件应急处理,发现重大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群访群诉事件的苗头,及时上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