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五项措施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2-02 12:44:45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树立“四种形态”的思维,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宣传教育,推进源头防治。统筹抓好宣传、培训等工作,让各级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自觉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线”,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2015年,全市各级党政干部上党课73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5857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庭审教育372人次。同时加大市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新技术、新媒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改版升级了普洱纪检监察网,并同步建成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性、常态化监督管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具有苗头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约谈、函询、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其改正错误。2015年普洱市纪委对拟评先表彰、选拔任用、出国(境)、年终考核的129个单位、626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4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必经程序,对新提拔的64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检查考核、整治“四风”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函询、诫勉谈话15个单位、18人次。

突出执纪特色,探索异地监督新模式。围绕“钱到哪里去了”这条主线,积极探索以市纪委监察局为主导,市县两级联动,异地交叉执纪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问题导向、监督重点环节,用近1个月的时间对民生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10个交叉检查组共检查29个乡(镇),走访部门75个,初核案件线索53件96人,立案20件24人,问责16件26人,并同步拍摄和记录了第一手影像资料,取得较好的宣传和震慑效果,并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紧盯纪律作风,严格责任追究。普洱市委、市政府把2015年定为“问责年”,2015年作为进行责任倒查,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执纪问责。今年1至11月,全市对236名党政干部进行问责,其中,违反工作纪律76人,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推进滞后及监管不力70人,违反财经纪律9人。对保障房建设不力而负领导责任的3名处级干部进行通报批评问责,对落实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推进滞后的5个单位和14名党员干部给予问责。问责动真碰硬,惩处不留情面,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和警醒,促使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深化纪律审查工作,切实把纪律执行到位。在审查时机上,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线索月排查季分析,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在审查对象上,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在审查内容上,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审查程序上,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坚持把一般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案件线索区别开来,集中排查了一批问题线索、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纠正一批不正之风、整治一批突出问题、追究一批落实责任不力的典型。截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64件(次),同比增长33.1%;初核594件,同比增长52.7%;立案296件,同比增长24.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8人,同比增长34.4%。(徐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