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层层推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发布时间:2016-02-02 07:57:24   来源:丽江市纪委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抓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丽江市纪委根据《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印发《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督查工作方案》,对春节期间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各县(区)、市直单位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行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在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紧盯春节前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做到早警示、早提醒。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已,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情况。

重申“八个严禁”,严明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警示全市各级党委(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防范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执纪力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丽江政务网、丽江市纪检监察网、丽江日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栏)等平台,发出廉洁提醒通知,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市纪委成立14个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县(区)、市直单位部门、重点区域及重点问题、节日值班等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倒逼责任落实并限期整改。

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问题。全市对春节前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