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立案210件

发布时间:2016-02-01 11:22:32   来源:昆明市纪委

昆明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作为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治理力度,2015年,共核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07件,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干部纪律作风的好转。

畅通渠道打通堵点。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该市建立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四级联动”工作平台,建立起“受理和解决、网上办理、定期研判”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民政、财政、审计、国土、农业、扶贫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双语接访等“定制式”服务,最大限度消解制约群众表达信访诉求的知识、交通、语言等难题,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市县两级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及分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集体排查研判,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处置。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200件,其中初核1112件,立案 529 件,其中县处级33人,乡科级 175人;结案518件,处分568人,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83人。

分片巡查整合力量。为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县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整,确保聚焦主业,把主要精力用于集中排查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涉及惠农资金兑现、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及扶贫救济物资发放、项目实施等方面的违纪问题上。同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相关规定,实施常委分片指导办案和包案督办制度,对重要线索初核和重要案件调查,实行联合办案或交叉办案,由县(区)纪委信访室或纪检监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同时,各县区纪委还定期召开案件查办工作会议,通报各镇(街道)纪委案件查办情况,分析案件查办形势,交流案件查办经验。对不查办案件或查办案件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乡镇(街道)纪委书记。

专项整治增添抓手。出台《昆明市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以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查找问题 535个,处理 440个 500人。针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敢担当等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治理,问责处理干部 193人,其中党纪处分57人,组织处理90人,政纪处分46人。

加大力度形成震慑。健全办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和作用,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及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对查案不力、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严肃追责。2015年,共核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07件,立案210件,处理233人。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了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查案件本身,又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44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