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举措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2-01 10:22: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晋宁县纪委县监察局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过约谈、谈话函询、纪律作风问题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一系列措施,努力让干部队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习惯,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晋宁落地生根。

坚守节点,从严查处违规问题。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2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违规公款吃喝:4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被问责处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1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被问责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被问责处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被问责处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人被问责处理。违反工作纪律:3人被问责处理。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16人,采取“通报+整改+整改情况检查”的警示教育模式,不断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2015年,晋宁县纪委监察局对县级各单位、窗口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13次,狠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收送礼金红包、公款送节礼、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歪风。针对群众反映部分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拖、审批难、办事难”、“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纪律涣散、推诿扯皮”、“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2015年9月,晋宁县开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谈。县委书记约谈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等10名县级领导;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县公安局局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法院院长、县纪委常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约谈分管联系的59家部门和乡镇的领导班子成员,共约谈县级领导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480余名。40名县级领导既是约谈人也是被约谈人,对副科以上干部约谈做到了全覆盖。约谈采用个别约谈的方式,约谈对象须如实向组织报告本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有无需要向组织报告而未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个人报告重大事项是否属实等事项。约谈中,对存在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个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诫勉提醒约谈,直接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因违纪违规问题被组织处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询问整改情况。

2015年全年,对141名被反映人进行了谈话函询。通过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抓,抓经常,让干部队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