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聚焦监督执纪主责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发布时间:2016-01-31 11:29:43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5年,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加强纪律建设,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审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健全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省委实施细则,制定丽江市实施细则,完善案件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执纪办案协作机制,形成依纪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合力。

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

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完善纪委内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职责的落实。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总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开展了稳增长、扶贫攻坚、“五网”建设、“挂包帮”“转走访”、重大项目建设、华坪“9·15”洪灾恢复重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丽江古城5A级景区存在问题综合整改整治工作、城市及公路“面山”“两违”、泸沽湖和程海保护等专项纪律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程序,严格审查谈话函询对象说明材料,并要求其在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对5名处级干部进行谈话函询,对反映失实的122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0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3人,开除党籍46人。扩大市纪检监察网站的传播力,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纪律审查信息和典型案例分析,积极引导舆论,以案说纪,警钟长鸣。

加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力度。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和移交的问题线索,紧扣省委巡视组对该市一区四县提出的反馈意见开展3轮专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视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持续高压反腐。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扶歪树”,保护“森林”,维护该市良好政治生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5件(次),处置线索346件,立案1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0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724.76万元。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1820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认真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完成市、县区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

确保纪律审查质量。认真落实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和跟踪督查等办法,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快查快审快结,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涉案款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格加强管理。制定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定,指导基层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5个县区办案场所建设改造完成,确保了纪律审查安全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