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压实“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1-30 15:41:1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5年,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牢牢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不打折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州委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觉悟,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州委主要领导分别与87个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签字背书实现全覆盖。全年召开2次州委全会、2次州纪委全会、7次州委常委会、2次全州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州委主要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传达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有关通报和重要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对6个县市区、65个州直部门开展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听、谈、查”工作,以上率下,督促推动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完成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面清理压缩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州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6个清理减少到14个,减幅86.8%。三个县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439个清理减少到42个,减幅90.43%。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52名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会述廉述责,77名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述廉述责,238名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了书面述廉述责报告。对13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州纪委点题约谈县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主要负责人104人。69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其中的70名开展了抽查核实工作。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州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宣讲解读,5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组织8078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以检查考核督促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严格标准尺度,由7名州委常委带队,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要求2个不合格、4个基本合格的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

以“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既查清党员干部违纪事实,给予相应处分,又倒查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