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又构不上党纪政纪处分,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必须及时给予提醒纠正,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昆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5年以来,昆明市纪委切实转变执纪理念,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廉政谈话、责任制约谈、组织处理及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用纪律和规矩管住每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
谈话函询。2015年,该市纪委坚持把谈话提醒、函询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年共谈话函询267 件351人次,对278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65人。
责任制约谈。2015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列为谈话提醒的重要形式,对于问题反映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2015年初,市纪委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抓好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全年共约谈71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44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约谈提醒。围绕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2015年,重点对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攻坚责任落实、南博会配套工程、滇池治理国考、新火车南站、信息产业园、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省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共约谈13家责任单位负责人,向21家单位发出问题整改通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此外,该市纪委还对14个县(市)区、12个市属投融资公司和30个市级部门“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及时纠正了所发现的13个问题。
廉政谈话。该市纪委要求把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提醒谈话对象深刻领会《准则》规定的道德“高线”,充分认清《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坚决守住“底线”,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按照教育为主、立足防范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政谈话工作。2015年来,共对12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