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开年通报批评22人问责4人

发布时间:2016-01-27 08:29:06   来源:德宏州纪委

“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上班迟到、工作不认真的22人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脱岗的2人,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的2人,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日前,瑞丽市对违反纪律规定的26人进行通报和问责处理。

2016年1月11日-12日,瑞丽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区、乡镇(农场)、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12起、行政不作为、慢作为2起、工作失误1起,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22人、问责4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据悉,瑞丽市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干部职工大会、班子会议和学习会议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传达通报精神,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作风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内部日常监督管理,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和“攻坚战”,确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机制。被通报、问责人员所在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进行整改,确实改进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改进工作态度和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