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通过紧盯关键时节、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主责,纪律审查成效明显。2015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57件(次),转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
紧盯关键时节。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每个节点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五级联动信访渠道;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语3600余条次;县委成立七个明察暗访工作组,每逢节前、节中、节后深入单位部门、村(居)委会、餐馆茶楼,检查上下班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先后开展明察暗访21次,问责干部35人(乡科级11人、一般干部24人),发出通报5期, 对10个单位、11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多道姓曝光通报,严防节日“隐身衣”上身。
紧盯关键部门。将水利、卫生、教育、国土、交通、民政等建设项目多、服务对象多的窗口部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纪工委随时督查,经常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上廉政教育课、到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活动等多形式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跟踪监督,时常给干部职工敲警钟。
紧盯关键领域。把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学习遵守,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教育,水利交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惠农资金发放,精准扶贫,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农村、城镇低保落实,征地拆迁等违纪违法行为易法多发的领域作为重点监督领域,加强与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跟踪监督,专项审计,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化监督,2015年对10名乡镇和县级部门“一把手”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开展离任经济责任交接3批26人次,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紧盯关键对象。紧盯单位主要领导,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民主集中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厘清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严格执行主要领导谈心谈话、述职述廉、新提拔领导廉政谈话等制度,对51名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约谈,对4名约谈后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干部进行了问责,2015年对138名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时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督促“一把手”带头遵章守纪,防微杜渐。
紧盯关键环节。以“为官不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重点查处在岗不谋事、不干事、不办事的三不为者,查处作风粗暴、纪律松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无视党纪国法的行为,严查用公款相互宴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亮出纪律红灯,严明惩处警戒线。(李仕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