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宏州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从政环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州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州委制定出台《德宏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细化分解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机制保障、示范表率”的主体责任。制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实施意见》,认真整改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单位诫勉谈话4个方面问题,顺利通过复查验收,进一步肃清杨跃国、孟必光等案件对德宏造成的恶劣影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查找存在问题129个,制定整改措施135条。州委常委带队考核111个单位推进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市及州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25次。大力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督促县市整改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成立了德宏州廉政教育培训管理处。
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执纪问责、严惩腐败”的监督责任,健全追究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州纪委常委“一对一”约谈5县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县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听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组织25名州管干部向州纪委全会述廉,全州270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了述廉述责。对207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在全州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宣讲解读301场次。分层分批开展纪律教育,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42场次11412人次,组织9594名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测试。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细化评分标准,对全州2014年度检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6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3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推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双重领导制度落实。认真贯彻执行“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制定出台德宏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州纪委派出(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州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提名考察办法,考察任用了22名县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班子成员。深入推进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落实编制32个,增补非党副局长职数1个。
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制定出台《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承包规定》,州纪委4个纪检监察室对111个监督联系单位和5个县市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总承包”。在瑞丽市21个市政府重点部门,按照“驻在部门、参加党组、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要求,创新开展派出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州和各县市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保持在16个以内。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德宏实际,开展了15个重点课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制定出台《德宏州人民政府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三项要求》《德宏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15项制度和7 个重要文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强化纪律审查,零容忍惩治腐败
加强协作配合。修订完善《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强化日常沟通协调,司法机关以及审计等部门移送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04件。把中缅跨境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全州反腐败总体部署,制定《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健全机制,成功抓获2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
改进工作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留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形成“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新机制,做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动态“清零”。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主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进。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22件22人,澄清失实举报70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57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21人。
坚决惩治腐败。围绕“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对闫信统、钱强、尹宁华等一批身处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39件,立案213件220人,同比上升32%;结案220件,同比上升43%;给予党政纪处分232人,同比上升37%。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1人,同比上升17%,保持了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聚焦纪律审查。执纪监督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行为,改进完善审理报告。优质高效完成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用房建设,完成新版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省、州、县(市)纪委信访举报数据传输的无缝对接。
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落实规定
严明纪律规矩。把维护纪律规矩作为对党员的根本要求,对照“七个决不允许”和“六个严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引导督促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深化专项检查。坚持鼓励干事创业的监督执纪导向,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开展稳增长、扶贫攻坚、“五网”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加大盈江县“5·24”、“5·3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龙瑞高速公路、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北汽瑞丽项目、瑞丽银翔摩托车、德宏师专新校区建设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加强廉洁教育。改版提升德宏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德宏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扩大州纪委网站传播力,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和执纪审查信息1946条,发送廉政短信84095条;共有624篇反映德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稿件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刊登(播)。妥善处置了8起舆情事件;深化德宏廉政文化“五用”措施,对全州161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实施动态管理,给予更名6个,摘牌5个。
坚持刹风正纪,加大源头治腐
推进重点领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红木、玉石等特色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在瑞丽红木家具行业协会、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和景成集团等4家非公经济组织建立纪检组织,指导其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动行风转变。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以工程建设、产业发展、支农惠农、土地出让、招标投标以及选人用人等领域为重点,督促各部门梳理权力数6895个,查找风险点10796个,制定防控措施15189条,绘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3581个,完善制度6306个,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和工程招投标、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抓紧抓实“六个严禁”。认真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违反“六个严禁”行为3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8个。全州695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93名基层站所负责人作出不收送 “红包”的承诺,147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61.92万元。
作风建设抓细抓常。紧抓重要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通过廉政短信提醒、明察暗访等方式,狠刹“四风”新变种。全州共成立163个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458 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20个,处理干部98人,公开通报曝光20个单位102人。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纠正解决问题99个,处理超时预警58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53件160人。加强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涉纪涉腐群众诉求,办结群众诉求19573件,满意率达99%,受理诉求总量比去年同期上升55%。州纪委州监察局领导承包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30件;抓实云南省“四位一体”金色热线上线和问题回复处理,维护群众利益。(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