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宾川县把“三转”作为工作重点,充分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
聚焦工作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宾川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对“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圣山古镇征地拆迁工作、烤烟生产收购任务完成情况、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查处的15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参与对县级部门2012年以前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检查,督促收回国库存量资金5300多万元。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国家土地例行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制定《宾川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监管,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发现4户低保户重复领取低保金,并及时追回重复领取的低保金合计1800元。
严格整治,作风政风明显好转。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检查、整治和问责力度,制定了《宾川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方面收到21家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整改方案共42份,在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工作过程中,全县84个单位和部门上报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1049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次。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以来,问责领导干部58人,其中通报批评11人,通报批评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9人,诫勉谈话及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及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8人,公开道歉和通报批评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免职1人。
严明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明察暗访和作风建设,采取不打招呼、明查与暗访、定期查与随机访的方式,在元旦、春节、森林防火戒严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公车封存、安全生产、干部“走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次。根据《关于县乡工作人员下乡交纳伙食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设有伙食团的乡镇及村(居)委会收取县乡工作人员下乡交纳伙食费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中秋国庆前夕,印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派出新闻记者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2015年以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54名工作人员给予了问责,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对监管不力的4名领导干部给予了问责。对国庆期间督查中发现的4名未严格执行值班纪律的领导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2个单位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严肃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和实效,对宾川县防震减灾知识讲座未参会的14家单位和早退的39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对报送材料推诿扯皮的11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通过《宾川新闻》《今日宾川》微信公众平台和《宾川手机报》进行了公开曝光,确保了政令畅通。
聚焦纪律审查,从严重拳反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建立完善了党政纪要案查处联办机制、案件查办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了《宾川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图(试行)》和《“两规”“两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49件,其中业务范围内76件,累计进行信访初查核实81件,转立案查处40件。立案查处各类违反党政纪案件61件63人,办结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7人受到双重处分),涉及乡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34人,其他人员17人,对3人实施了“两规”措施。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5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理、 5名领导干部受到问责。为1人按期办理了恢复党员权利,为2人解除了政纪处分。共办理问责案件58件58人,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51人。(杨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