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麒麟区着力推动基层镇(街道)纪委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以惩贪肃腐、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清风正气、护民护利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2015年以来,全区共立案90件,涉及村组干部人员67件67人,占立案总数的75%。
聚焦主业不跑偏。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麒麟区以推进“三转”为契机,将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向基层倾斜,14个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实现专职专用,并配齐纪委委员,另外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保证基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进一步强化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同时紧盯工程建设、“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土地拆迁补偿、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制度、铁面查处村官腐败。麒麟区纪委定期在全区开展年中和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并对镇(街道)纪委在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处置问题线索、推进谈话提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指导,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案件查办力度不强、痕迹资料不全等几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限时整改,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
问题线索不放过。立足于畅通“五级联动”信访举报渠道,利用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麒麟区各级纪委之间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对于村组干部可能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处理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纪委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区建立纪检监察业务联系制度和案件联审制度,充分发挥上级纪委的经验优势和资源优势。凡乡镇纪委开展案件查办,由区纪委根据情况选派人员协同指导办案,同时区纪委会从基层抽调人员参与大案、要案查办工作,通过“体验式”“案例化”培养乡镇纪检干部纪律审查、信访办理、案件审理的各项业务能力,达到“以干代训”的目的,2015年以来帮助指导7个镇(街道)高效开展纪律审查工作,26名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实现并达到锻炼、培训的目的。
铁面执纪不偏移。近年来,麒麟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全区上下大力整治“慵懒散奢慢”、“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新“三难”等“微腐败”问题。2015年1月23日,寥廓街道西北、阿诗玛两个社区在未执行街道请示汇报制度和离开工作岗位登记审批制度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沾益开展工会活动,造成单位内无人值班值守未正常开展工作达两小时。根据《寥廓街道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的相关规定,寥廓街道纪工委坚决给予西北社区、阿诗玛社区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讨并在街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再如珠街街道纪工委铁面执纪一视同仁、动辄则就,街道民政所所长、街道科委主任等多名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因违反工作纪律等被处理。
高压惩腐不手软。根据区情,持续深入开展“拍苍蝇”专项行动,确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行为和“四风”问题。把纪律审查、作风建设纳入各镇(街道)、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每个镇(街道)纪(工)委年度自办案件不少于4件,年底严格考核,增强办案工作的主动性。2015年3月,麒麟区东山镇纪委在接到群众关于某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陈某的相关举报后,迅速主动介入,很快查清了陈某的相关违纪事实。经查,陈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多次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制度规定,坐收坐支集体资金40余万元,并于2013年将应当由承建幼儿园改造工程的施工队缴存村委会集体账户的3.4万元砖款据为己有。2015年3月25日,陈某由于未按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违反财经纪律,被东山镇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以来,东山镇共查处村组干部10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通过全区上下秉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决心,“拍苍蝇”专项行动成果显著,镇(街道)纪(工)委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教育和警醒了大批基层干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