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强化提升派出纪工委监督能力

发布时间:2016-01-25 16:37:17   来源:保山市纪委

施甸县以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战略布局武装头脑,以“四项举措”保障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监督职责中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如同一把监督执纪的“利剑”始终坚守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阵地。

抓基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极力推进“三转”聚焦主业,制定实施《施甸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巡查制度》《施甸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责任联系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针对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定准位,不断理顺调整工作关系。 坚持明确一名县纪委副书记分管纪工委,纪工委自觉接受县纪委的领导。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适时开展信访、纪律审查等工作指导。正确处理与责任联系单位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更不包办代办,确保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不换乱,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明显划线。

厘清单,不断以问题为导向行使监督 。对机构改革中存在新增设部门、撤并部门后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的问题,及时调整责任联系单位,确保六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责任田”清晰,也确保县直所有单位都有相应的纪工委进行监督联系。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厘清责任、权利、负面“三个清单”,不断查找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让监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准发力,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紧扣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各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等,对干部作风、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哪里有权利运行,哪里就有监督,哪里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问题,哪里就有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执纪。每逢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整治上班期间玩游戏、请霸王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5年,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六个派出纪工委派人为责任和联系部门讲授廉政党课30场次;到责任联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340余次;列席指导责任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等140余次;监督检查责任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400余次。做到了工作重心放在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咬耳朵、扯袖子,有效地维护了纪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杨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