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25 14:27:52   来源:丽江市纪委

2015年,宁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保证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2015年来,宁蒗县委先后2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专门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办重要案件。制定下发《宁蒗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分别与15个乡(镇)党委、政府,67个县直党政部门及省、市驻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起层层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工作格局。

督促检查,落实责任。高度重视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宁蒗提出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对反馈意见逐步分析研究,查找问题症结,明确整改目标思路,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把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县委制定《宁蒗县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专项工作组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省委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9项具体意见,已整改销号5项,正在整改4项。

选好干部,保障责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干部任用的考察关、程序关、廉政关,重点抓好考察环节、讨论环节、表决环节和任职环节。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有效防止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制度,离任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行干部选拔任用部门联审制度,由纪委监察等12个部门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进行联合审查,积极发挥评议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注重干部实践锻炼培养,选派16名干部到市级机关挂职锻炼。2015年共提拔任用科级干部5人,完成15个乡(镇)党委副科级组织委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