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挺纪在前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01-25 10:40: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昆明市寻甸县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室对分工联系单位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问责处理职责“总承包”的措施和办法,挺纪在前,有力推动了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完善“一案双查”制度落实措施,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了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由纪检监察室将案件本身问题查清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后,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2015年以来,寻甸县共查处“一案双查”问题5件15人(其中,问责10人、党纪处分5人),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严肃查处“三种人”。紧紧抓住“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这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突出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寻甸县共集中排查和处置群众举报、舆情反映以及各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81件 93人,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查处的40件44人中,涉及以上“三种人”的案件共有8件10人。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制定了《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分为3个片区,通过异地交叉巡查的模式定期对“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掌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查处的40件44人中,给予党纪轻处分23人,占52.3%;对13名被问责、处分干部进行回访,对处理期满、民主测评平均分90分以上且个别谈话反映良好的4名干部按期解除问责或处分。

坚持“五类处置方式”。坚持和完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健全完善“月分析、季排查”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了谈话函询制度。认真区分一般信访件和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或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上报。2015年以来,寻甸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1件(次),同比上升了87.1%。初核问题线索90件92人,了结28件,转立案38件42人,谈话函询1件。

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共立案38件42人,办理司法报批件2件2人,结案40件,处分44人(乡科级10件10人),立案数、处分数、涉及乡科级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26.7%、22.2%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