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抓早抓小 整顿会风会纪

发布时间:2016-01-25 08:55:2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为进一步抓实作风纪律建设,景洪市严格监督检查会风会纪,对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制定《规定》,严肃会风会纪。市委下发文件《景洪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条规定》,对会风会纪作出明确规定。一是严格会议活动审批。全市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由市委办、市政府办统筹安排;市级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二是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的领导参加。三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或礼品。四是要求会议的召开,要严格落实参会人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切实维护好会议良好秩序。

创新方式,严格会议监督。会场设置了迟到席,凡迟到者,一律在迟到席就坐。同时,根据会议召开规模,对五十人以下的会议,明确由会议主持者现场督导会风会纪;对五十人以上的会议,则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派出一名会风监督检查员到会场监督检查会风会纪,并将领导干部遵守会风会纪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2015年,市纪委已安排人员到场进行会风监督23次。

适时通报,强化监督成效。对监督检查到的会风会纪情况,市纪委适时作出通报,要求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反思作风纪律上存在的不足,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2015年11月9日,市纪委发文对11月6日、8日分别召开的全市扶贫攻坚推进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两个会议会风会纪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10家未请假缺席单位、迟到4人、玩手机4人进行了通报批评;11月26日,市纪委发文对11月25日市委召开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党课视频会议会纪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3家未请假缺席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被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于27日到市纪委说明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