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怎么样?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有没有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怎样履行一岗双责?
1月13日至20日,曲靖市由市委常委班子带队,集中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各单位(部门)现场接受年终“大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制度体系中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处于“龙头”地位,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这次考核由市委常委带队,既是落实管党治党的具体举措,也是检验工作成效和发现问题的有效手段,树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考核共分10组,由市委常委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抽查、情况汇总、约谈反馈等重点环节。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采取约谈、通报、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责任追究。
“主体责任落不实就要挨板子”,牵紧牛鼻子,种好责任田早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共识。通过检查考核,考出导向、考出压力、考出动力、推进工作,促进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促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推动全市正风反腐、铁腕治贪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