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书记、州长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6-01-22 17:19:19   来源:红河州纪委

1月20日,由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红河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杨福生分别担任组长的州委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第一、第二组,深入蒙自市、个旧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组指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从制度上确保各级班子、领导干部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有效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考核组强调,红河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来,州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上率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了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去年,全州对24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9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考核组要求,各县市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此次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联系紧密、运转协调、配合有力、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考核取得实效。要把握程序标准,确保检查考核的严肃性;要注重问题导向,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检查考核的真实性;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检查考核的廉洁性。

在被考核单位自检自查、汇报落实情况后,考核组开展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述责、民主测评工作。同时,严格对照考核评分表,通过逐项认真查看相关资料,延伸到部门和乡镇抽查等方式,认真检查考核责任主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目前,由红河州州委常委带队的其他11个检查考核组,分别对其他县市和州直部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