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龙陵县坚决反对“四风”,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治理“车轮上的腐败”,从整治“节礼上的歪风”到整治“会所里的邪气”,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成效显著。
严格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方式。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外出考察等支出,坚决纠正比阔气、讲排场、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行为。2015年,全县公务接待经费支出1698.81万元,同比下降13.7%。
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购置和管理使用。从严整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和公车私用等行为。2015年,全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065.9万元,同比下降16.7%。
严格加强因公出国(境)财政经费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假借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2015年,全县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5万元,同比下降3.3%。
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15年,共对77个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34个超标准使用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全县共清理腾退和整改办公用房4110.76平方米。
严格规范办文办会和评选表彰。严格控制发文和会议数量,2015年,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下发的文件比2014年同期减少63件,精简率14%,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召开的会议比2014年同期减少4个,精简率6%,有效促进了节约型政府建设,提升了政府机关工作形象。(马斯婷 王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