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春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有关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泸西“五方剂”预防全县各级干部职工违规吃、喝、玩、懒、散、游等节日病。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管。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坚决反对“四风”。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早抓早管,早警示、早提醒。
严明纪律要求,防止问题发生。警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以及省州各级党委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用“八个严禁”约束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行为,严格防范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切实加大对节庆期间党员干部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新闻媒体等平台,开设元旦、春节期间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专栏,加大对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宣传报道,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并设立元旦、春节期间网络监督举报专区,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检查组,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限期整改落实。
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问题。全县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将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将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开展明察暗访,层层落实职责。全县将在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对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各乡镇纪委负责对乡镇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对所联系的县属部门的作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并层层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同时,多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