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实践“四种形态”立案213件处分党员干部232人

发布时间:2016-01-21 09:22:5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受理信访举报401件,立案213件,处分党员干部232人,34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被问责……日前,德宏州通报去年德宏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情况、明年工作总体思路。

2015年,德宏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出台《德宏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建立“两责约谈”机制,强化责任制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层层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3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起。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看住一个个节庆假日,坚决刹风整纪,严防“四风”反弹回潮。2015年,全州共成立163个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458 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20个,处理干部98人,公开通报曝光20个单位102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深化“三转”,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纪律审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突出强化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22件22人,澄清失实举报70件,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9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57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21人。

“零容忍”惩治腐败不放松。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39件,立案213件220人,同比上升32%;结案220件,同比上升43%;给予党政纪处分232人,同比上升37%。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21人,同比上升17%,保持了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同时,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和协作配合,成功抓获2名外逃国家工作人员。(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