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的要求,镇沅县纪委从宣传、明责、防控、严查四个方面发力,严防2016年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廉洁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干部廉政教育形成常态。利用廉政工作会议、党校干部培训、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学习例会等时机经常性开展教育。开展了干部廉政承诺、廉政考试、“敬纪尽责”教育等活动,并在去年建成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丰富了教育载体充分拓展教育形式、发挥了新的作用。
不断健全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三十四条规定》《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十条禁令》《科级干部约谈制度》《廉政谈话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宣誓办法》等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
抓实廉政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内容,找准风险点,定实防控措施,并加强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
严肃查处顶风违反“四风”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不处理、制度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零容忍,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指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对明察暗访发现和群众举报属实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形成震慑。近年来,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38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0人,问责49人,约谈69人。(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