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为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昌宁县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入手,打出四套“组合拳”,使“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遏制,取得了实效。
一打 “教育拳”,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在全县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纪律办事。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2059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和《人生不能重来》,组织691名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47名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庭审警示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短信提醒教育,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全年共发送6438条,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于律己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编印《学思践悟》材料汇编3期633本,收集全国3600个案例编印《案例汇编》4期1000本,对领导干部随时学习提醒教育。
二打“制度拳”,扎紧制度的笼子。制订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高度重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意见》,并配套制发了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婚姻变化报告制度、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联席会议制度、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干部考察员管理办法、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切实织密编紧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笼子”,构建了健全完善、便于操作、务实管用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昌宁县县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三公”的预算决算,2015年,公务接待支出1188.99万元,同比节约4.8%;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906.30万元,同比节约1.5万元;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32.6万元。切实为党员干部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纪律“高压线”。
三打“惩治拳”,强化监督执纪。重点对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5年,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五个一批”集中整治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高考、中考、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情况进行检查。2015年以来,共组织明察暗访12次,对9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问责干部32名。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治理“小金库”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3件。2015年,立案42件,结案45件,立案数同比增长23.5%,形成强大震慑。
四打“责任拳”,压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至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坚持追究责任,严肃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党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党组织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2015年,对下属教育管理不到位的3位负责人追究了责任;专题约谈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数较低的25个单位负责人,督促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陶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