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嵩明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建章立制,注重反腐倡廉教育,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梳理问题类别理清单。梳理纪律审查、专项检查、问题项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包括违反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和程序、机构改革或改制不彻底、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内部管理或审核不严、基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缺失、三转不到位、问题项目等七类问题库。通过分析研判,追根溯源,查找病灶,研究解决办法,理出制度建设清单,形成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的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建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先后建立了《嵩明县党政纪案件的办理流转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县纪委安全文明办案实施办法》等13项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发现的全县性的重点问题由点及面,作出综合分析和判断,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先后制定出台《嵩明县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办理暂行规定》等10余项规范性文件。如,针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的问题,牵头制定了《嵩明县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从制度层面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防腐。对纪律审查中发现的相关部门存在的制度漏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已督促9个部门建立涉及考勤管理、涉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13项制度,督促指导乡镇修订完善涉及四议两公开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3项。如,针对嵩阳街道寺脚居委会村组干部“公车私用”的问题,督促嵩阳街道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公务用车配备处置及管理使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务用车管理。
结合问题典型抓教育。结合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建立嵩明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先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200余人到基地接受教育;组织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共300余人到县法院旁听公开审理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纪,在发案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先后在县教育局、县农林局等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各系统内查办的典型案例;汇编《嵩明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并印发全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抓住关键节点,发送手机短信74条,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早提醒和打招呼。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纪律和规矩解读》小册子,结合典型案例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联合县妇联组织召开全县“‘廉’接你我他、‘洁’身靠大家”家庭助廉主题教育活动座谈会,充分发挥家庭在助廉教育中的作用。创建嵩明党风廉政网,拓展反腐倡廉教育新阵地。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领导干部自律意识逐步增强,“不想腐”氛围逐步形成。截止目前,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上交至县纪委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5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