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不减弱惩腐力度,也不“抓小放大”,而是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高压惩腐不手软,一手抓正本清源不懈怠。
快查快结 违纪必究
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强调快查快结、及时移送的要求。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案件查办组长库,实行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县纪委副书记联系案件和县纪委常委带队办案制,三位副书记分别主抓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问责工作。88%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开展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上。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及时做出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9件(次);初核75件,立案43件,结案44件(含2014年遗留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9件9人。信访举报率同比下降17.6%;初核率、结案率、党政纪处分率均比2014年有大幅度的提升。
有责必问 问责必严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5年,全县共问责16件30 人(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0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人;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执行不力16人(涉及安全生产3人,重点项目建设5人,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3人,其他方面3人)。给予诫勉谈话1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通报批评12人。富邦乡党委、政府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塌方式腐败案件,欠缴社会保险费,对扶贫安居工程监管不到位,抓重大项目建设和惠民政策落实上措施不力,县纪委对富邦乡党委、政府乡实行“一案双查”,给予了全县通报批评的问责。
挺纪在前 抓早抓小
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了解等多种手段,把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拉回正轨。2015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21人次,改任谈话10人次,退休谈话1人次,提醒谈话21人次,约谈11人次,诫勉谈话22人次,函询11次。坚持监督责任主体提醒制度,对11名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职责定位专项任前廉政谈话。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谈话指向,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定期约谈下级党政、纪委(纪检组)负责人54人次,确保约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抽查核实1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发出函询通知书11份。4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上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在会人员的现场测评,58名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书面向县纪委报送了述廉报告,已完成全县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届内全覆盖。
常抓警示教育 紧绷纪律之弦
结合当前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抓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2015年,县委、宣传部、纪委等部门组建12个宣讲团,研讨拟定宣讲大纲,结合本县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机关、乡镇、社区、学校、部队、企业、少数民族村寨,双语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准则》《条例》共40余场次,宣传学习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千名党员参加两部法规知识测试。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向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讲授廉政党课2次,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向基层干部群众讲授廉政党课650余次,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坚持党员干部党校集中学习制度,组织2100名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390名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法规测试。开展党员干部观摩李闻、蒋开有、夏克祥、吕书维庭审教育五批次150余人。集中观看《人生不得重来》电影300余人。建立全县廉政法规知识考试题库,37人次参加任前廉政基本知识考试。实现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杨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