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去年立案213件处分党员干部232人

发布时间:2016-01-18 11:44:54   来源:德宏州纪委

“受理信访举报401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339件,立案213件220人,同比上升32%;结案222件,同比上升43%;给予党政纪处分232人,同比上升37%,其中,查处县处干部21人,同比上升24%……”这是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2015年度纪律审查工作成果。

2015年,德宏州委、州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处置,强化纪律审查,加强纪律审查队伍建设,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源头梳理,规范线索处置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数据成果分析常态化,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处理,实现信访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对线索处置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0月,德宏州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力争实现“两类”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州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大起底”行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制度》,集中清理州、县市、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两类”问题线索,严格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处置标准,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动态“清零”。

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能准确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分流办理情况,确保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日清”即当日接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当日规范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每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粘贴唯一对应的条形码编号。“周转”即信访件按规定和程序审批后,七个工作日内转出;“月报”即每月将信访件受理、办理情况进行小结,做好定量、定性分析,形成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基本情况报告和分析情况报告,报书记办公会审议后向上级纪委信访室报备;“季结”即每季度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对账“清零”,将办理情况登录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善、更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数据库,做到情况清楚、台账清楚、对账清楚。如:群众来信反映瑞丽市工商局变相收取私设“小金库”问题,州纪委直查快办,一举端掉涉案金额达335万余元的“小金库。

快查快结,转变审查方式

瑞丽市政协原主席尹宁华在担任瑞丽市政协副主席兼市财政局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企业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原局长闫信统,在担任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和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时间节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着眼于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在监督执纪对象上,从盯住少数向监督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转变;在监督执纪内容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手段上,从单打一向多样化转变;在机制上,从各自为战向协同推进转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时限,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早查、快查、严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57人,组织处理52人,澄清失实举报62件;已办结自办案件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自办案件总数的57.14%。

积极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制定出台《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推动全州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促进案件查办,成功将骗取50万元国家资金、外逃230天的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瑞丽管理所原出纳刘琼和携款63.7万元潜逃17年的瑞丽农行姐告办事处原出纳陈庆昌成功抓捕归案 。

严明办案纪律,制定《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德宏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等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办案责任书,严把案件审理关,保证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办案零事故。

夯实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纪律审查队伍是纪律审查工作的中坚力量。德宏州通过加强纪律审查工作领导、整合纪律审查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律审查干部队伍。

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将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副书记由1人增加到3人,常委由2人增加到4人。通过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调整,纪律审查部门由5个增加到8个,占机关机构总数的61.54 %,纪律审查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50.88%。制定出台《德宏州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承包规定》,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述廉述责、民主生活会、信访核查、案件初核等方式,强化对监督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执纪问责。

注重业务培训、以案代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水平。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扎实开展纪律审查业务培训。选派63名业务骨干到参加中央、省纪委纪律审查业务培训,抽调8名基层骨干到州纪委纪律审查部门跟班学习,5县市均举办纪律审查业务培训班;州纪委组织开展“传帮带”活动,由纪律审查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与新进人员“结对子”,从业务理论、实战技能等方面帮助学习指导,让新手尽快熟悉纪律审查流程、提高实战能力。(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