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彝良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聚焦主业,细化措施,有力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监督检查有力。加强全县各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日常督查,坚持半年和年度对各乡镇、县直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分别向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集中2次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14名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廉政审查拟提拔轮岗、评优表彰及退休227名干部。扎实推进“三转”步伐,结合《昭通市乡镇纪委工作规则》制定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乡镇纪委厘清职能,乡镇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和从原来的291个减少到73个。围绕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着重加强对人对事的检查,加强对职能职责的履行及工作落实检查,严肃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诫勉谈话 17人,问责4人。抓严抓实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跟踪监督各项惠农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透明。加强约谈提醒,县纪委常委先后2次开展约谈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强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58人(其中县处级31人)参加收受“红包”清理,进行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零报告的758人,作出承诺的758人。将县乡村各级干部手机号码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门公布“教育乱收费”问题举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截至11月15日 ,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429件,办结1426件。
作风建设有力。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发廉政短信和廉政“提醒卡”,勤打招呼、常提要求,提醒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节。专门下发《关于禁止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明令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村“三委”人员)禁止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各级教师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谢师宴”。强化纪律督查,对全县乡镇县直部门干部上班纪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和打牌赌博等“四风”问题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有效阻止3起国家公职人员及村级干部举行乔迁仪式。
惩治贪腐有力。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2015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41件(其中上级转办交办186件),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1件,结案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尤其突出加强对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组成5个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目前立案18件,结案17件,处分19人,信访了结45件。开展集中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百日专项”行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22件24人。
廉政教育有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引导、督查、警示作用。县委中心理论组开展了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2次集中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将党章党纪、作风建设、法律法规等汇编成《干部廉洁从政读本》700余册,分发给县乡村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购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6000册发给全县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80余人到昭通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先后在教育、卫生、扶贫等重点部门和15个乡镇开展专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30场次。充分利用“彝良手机快讯”“彝良党建手机报”“微彝良”等新兴媒体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以民族特色为载体,制作贴近群众生活的廉政文化长廊,逐渐移风易俗;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针对农村各种酒席名目繁多、花样翻新,广大村民“人情消费”持续攀升、经济负担不断加重的现状,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督促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规范村民婚丧嫁娶事宜,推进移风易俗,反对奢侈浪费,弘扬文明新风,打造和巩固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8个,成功创建柳溪乡上寨村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自身建设有力。制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宣传栏10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各级纪委书记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内涵,潜移默化教育干部,成功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选派11名纪检干部参加各级纪委举办的培训班学习;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抽调6名乡镇纪委书记轮流到县纪委参与办案,选派2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参加以案代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警示教育1次。带头开展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活动,先学先行,干部业务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