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作为县委、政府工作的“主业”,与“五个建设”紧密结合,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高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适时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和案件查办工作经费120万元,谈话室改造经费20万元。2015年县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议题5个,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所反馈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42条,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完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与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在全县性工作会议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分管联系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强化责任落实。2015年初,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2014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兑现了奖惩。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立案查处,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名中心学校校长进行行政问责。制定印发了《永平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永平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和《永平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性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督促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细化责任。7月初,组建8个检查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对10项工作任务进行限期整改。12月初,组建7个考核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对7个乡镇和68个县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廉政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相结合,采取“回汉双文彩绘”“廉政文化上墙”“廉政壁画进学校”等方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示范点以点带面的作用,着力拓展廉政文化覆盖面,新增县林业局、水泄中心完小两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开展了永平县“2015年迎新春廉政文化书画摄影展”,共展出作品245件。制定印发了《2014—2018年永平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分类、分层次开展专题培训,年内共培训党政领导干部150多名,培训农村基层干部200余名。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39名县处领导到大理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发放《大理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200册。利用传统节日和法定节假日向副科以上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参加宣讲会2场次,征订并发放学习读本5000册,县委宣讲团即将深入7乡镇进行宣讲。( 李映春)